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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浙江省中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要求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等环节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劳务派遣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并公示如下,请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至我院参加体检、签约:
姓名
招聘岗位
岗位代码
毕业学校名称
专业
学历/学位
周菲妮
医学影像科医师
pq-23-038
浙江中医药大学
影像医学与核医学
研究生/硕士
张明琪
教学部研究生教学秘书
pq-23-037
广西中医药大学
中西医结合临床
研究生/硕士
吴若萱
国际交流合作部工作人员
pq-23-039
宁波诺丁汉大学
国际商务
研究生/硕士
一、体检时间
2023年5月30日上午
体检地点: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健康管理中心(仁和路10号)
体检注意事项:提前需空腹、携带身份证原件,体检前请先至组织人事部签约、领取体检券
二、签订三方协议、意向协议
线下签约时间:2023年5月30日上午8点(非应届生签署意向协议、应届生签署三方协议)
签约地点: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组织人事部(邮电路23号421室)
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:
1.身份证复印件
2.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(一式三份,双面打印,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,务必签字)。
3.就业推荐表原件
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:
1.身份证复印件
2.非应届毕业生需签署意向协议(现场领取)
3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
三、应届生三方协议签订注意事项
申请三方协议时,请将单位信息录入,签约单位信息如下:
签约单位: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(组织结构代码913300007271862487,单位性质:国有企业)
单位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181号16楼
联系人:沈老师0571-87208968
档案接收地址:浙江省人才市场,杭州市古翠路50号
四、体检注意事项
1.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。
2.体检前一天的晚饭应清淡饮食,勿饮酒,勿加餐。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、禁水。(空腹)
3.留尿应留取中断尿(即先排一点尿后,再留尿)。
4.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,应在月经干净3天以后留尿。
5.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6.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。
7.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,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。
8.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。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,不得请假、迟到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招聘结果咨询
电话0571-870718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