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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体检、考察对象
根据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公告》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等环节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体检、考察对象。现将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:
招聘岗位 |
岗位代码 |
姓名 |
性别 |
毕业学校 |
专业 |
学历 |
临床、医技、护理储备岗位(感染) |
C01-22-093 |
许峰铭 |
男 |
德国耶拿大学 |
医学(肝病方向) |
博士 |
临床、医技、护理储备岗位(儿科) |
C01-22-093 |
郦涵 |
女 |
天津中医药大学 |
中医儿科学 |
博士 |
根据《2022年劳务派遣岗位日常招聘四》要求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等环节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体检、考察对象。现将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:
招聘岗位 |
岗位代码 |
姓名 |
性别 |
毕业学校 |
专业 |
学历 |
精神卫生科心理治疗师(派遣一) |
2022-PQ-025 |
李洁 |
女 |
温州医科大学 |
应用心理学 |
本科 |
二、体检及签订三方协议、意向协议安排
时间安排:电话通知
签约地点: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行政中心421
体检地点: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仁和路10号体检中心
三、体检、签约材料:
1.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2.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
3.签署意向协议
4.2022年应届毕业生,如需签订三方协议,需提供三方协议原件、就业推荐表原件、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。
四、体检注意事项:
1.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。
2.体检前一天的晚饭应清淡饮食,勿饮酒,勿加餐。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、禁水。(空腹)
3.留尿应留取中断尿(即先排一点尿后,再留尿)。
4.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,应在月经干净3天以后留尿。
5.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6.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。
7.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,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。
8.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。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,不得请假、迟到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,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,按自动弃权处理,有特殊情况者,请提前联系。
五、联系电话:
浙江省中医院组织人事部 0571-87062291。